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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2012年度特慢病鉴定全面展开
2011-12-01 09:38  
       锦州市2012年度特慢病鉴定工作已经全面展开。根据病种不同,此次锦州市确定五家医院承担特慢病鉴定工作。预计鉴定工作将持续到12月中旬,在此期间,已经参加特慢病申报的患者可按照电话通知到指定医院参与鉴定。

  锦州市参加2012年度特慢病鉴定的患者共有1.3万余人。为保证鉴定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病种不同,锦州市确定五家医院共同承担此次鉴定工作,分别为:锦州市中心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〇五医院、辽宁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锦州市传染病医院、锦州市康宁医院。其中,除锦州市中心医院承担符合病鉴定工作外,其他私家医院均承担单一病种的鉴定工作。已经参加特慢病申报的患者在接到电话通知后,须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参与鉴定。鉴定完成后,锦州市将在12月中旬对鉴定结果进行公示,届时,患者可到鉴定医院查看鉴定结果。

  此外,锦州市2012年度申报特慢病的鉴定与两年复鉴的同时进行,今年,锦州市在全市医学专家库中遴选了130多名专家进行鉴定,对申报多种特曼病的患者,将安排多科专家进行一次性鉴定。锦州市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特别提醒广大申报特慢病患者,注意接听电话,保证电话畅通。

  通过鉴定的特慢病患者,可在2012年享受特慢病门诊统筹待遇。享受门诊统筹医疗保险补助人员,每年按300元支付一次起付标准,在职和退休人员的个人负担比例分别为20%和10%。同时患有两种及以上慢性病(复合慢性病)的人员,按单一病种门诊统筹医疗保险补助标准高的与次之病种补助标准的50%之和,确定复合慢性病结算年度的门诊统筹医疗保险补助;同时患有特种病和慢性病(复合特慢病)的人员,在执行特种病结算办法的同时,按慢性病门诊统筹医疗保险补助标准的80%确定复合特慢病结算年度门诊统筹医疗保险补助标准;同时患有两种及以上特种病(复合特种病)的人员,同时执行不同特种病的结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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