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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病的复学管理
2018-03-05 13:55  


规范严格的复学管理是避免学校结核病疫情发生的重要措施。

一、学校属地治疗复学复核管理

患者经过规范治疗,病情好转,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持锦州市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 “建议复学”,并注明后续治疗管理措施和要求的复学诊断证明到校医院,经校医院审核后,方为学生办理复学手续。

(一)菌阳肺结核患者以及重症菌阴肺结核患者(包括有空洞/大片干酪状坏死病灶/粟粒性肺结核等)经过规范治疗完成全疗程,初治(至少6个月)、复治8-12个月)、耐多药2年左右)患者分别达到其治愈或治疗成功的标准。

(二)菌阴肺结核患者经过2个月的规范治疗后,症状减轻或消失,胸部X光片病灶明显吸收,后续2次痰涂片检查均阴性,并且至少一次痰培养检查为阴性(每次痰涂片检查的间隔时间至少满1个月)疗程至少4个月

二、回原籍治疗后复学复核管理

辽宁省学校结核病管理是属地化管理,指按照学校所在地属地管理,回原籍治疗的学生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开具复学复核证明时要符合《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规定的条件:

(一)菌阳肺结核患者以及重症菌阴肺结核患者(包括有空洞/大片干酪状坏死病灶/粟粒性肺结核等)经过规范治疗完成全疗程,初治、复治、耐多药患者分别达到其治愈或治疗成功的标准。

(二)菌阴肺结核患者经过2个月的规范治疗后,症状减轻或消失,胸部X光片病灶明显吸收,后续2次痰涂片检查均阴性,并且至少一次痰培养检查为阴性(每次痰涂片检查的间隔时间至少满1个月)

三、回原籍治疗后复学向学校属地结核病定点医院复核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原籍结防机构或定点医院的住院或门诊病志复印件。

(二)原籍结防机构或定点医院的该生可以复学诊断证明。

(三)原籍结防机构或定点医院的涂阳患者3次,涂阴患者后续2次痰涂片检查报告和至少一次痰培养阴性化验单。

(四)原籍结防机构或定点医院治疗时X线片或CT等。

四、回原籍治疗的学生复学复核要求

(一)需复核的检查项目 :放射线检查  痰涂片或培养

(二)校医院根据学生治疗地的资料、锦州市传染病医院的检查结果以及开具诊断证明,为符合标准的学生开具复学复核证明;

(三)校医院严格执行《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相关规定,拒绝受理未完成《规范》规定的治疗时间的学生的复学复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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